韩国资产代币化的香港路径。
撰文:ekkoan、ryanyoon
编译:Chopper,Foresight News
根据 RWA.xyz 数据,RWA 市场规模从 2023 年 8 月约 15 亿美元,增长至 2026 年 9 月 13 日的约 388.6 亿美元,增幅近 26 倍。可代币化的资产类型持续丰富,各国政府也在制定相关发行与销售规则。
增长态势已经明确,接下来的核心命题是:如何把资产包装成投资者可以实际买入、并且最终能够拿到兑付资金的产品。
多个司法辖区陆续推出代币资产相关规则,但各地监管要求与推进节奏各不相同,产品的发行地会直接影响产品推向市场的速度。
香港拥有成熟的证券监管框架,可对接全球投资者,并且已经积累代币化债券(含政府债)发行经验。牌照体系与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,为发行方与中介机构提供产品落地框架。
香港已经搭建起代币化全流程规则,涵盖证监会牌照、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ASP)监管以及技术安全保障。清晰的监管框架,便于机构规划发行方案,也方便机构投资者评估自身受保护的权益。这也是香港成为 RWA 发行与分销中心的重要原因。
那么,来自其他国家的资产如何借助香港触达海外投资者?本文以韩国资产为例,拆解整套落地流程。
架构图分为两部分。左侧是底层资产来源地韩国;右侧是产品发行与销售所在地,即香港、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。
黑色箭头代表产品架构链路。
橙色箭头代表认购资金流向。
境外专业投资者使用法币或稳定币认购,资金经由中介转入 SPV。若投资者使用稳定币认购,SPV 会通过中心化交易所兑换为法币。资金随后转入香港主体,再交付韩国券商,由券商完成底层资产的采购。
香港金融科技公司 Finloop 将这套模式称为双引擎模型:一端负责资产挖掘,另一端负责产品发行与分销。该模型三大核心特点:
这套架构成立的前提是链路稳定,需要优质底层资产、完善发行结构,以及合法合规的投资者触达渠道。
发行产品前,SPV 必须拥有清晰的法律权利,能够收取底层资产产生的现金流。 若是国债、基金份额,核心问题在于 SPV 能否直接购买并持有这类资产;若是出口应收账款、音乐版权费,法律关系则更为复杂:未来收款权需要转让给 SPV,或者资产持有方必须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收款与资金划转义务。
无论哪种资产,合约都必须明确资金归属、收款主体、资金如何输送至 SPV。缺少清晰的回款路径,资产就无法稳定支撑对投资者的兑付。
在这种模式下,代币化的核心载体是 SPV。即便选定韩国底层资产,仍需要独立主体发行代币,并将收益分配给境外投资者。 Finloop 的双引擎模型将该角色交由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(BVI)的特殊目的载体 SPV。SPV 是韩国资产持有方与海外投资者之间的枢纽。
SPV 发行由韩国资产收益权背书的代币化票据或证券。境外投资者购买的是 SPV 发行的金融产品,并非韩国国债或出口应收账款本身。根据产品条款,由 SPV 向投资者支付收益,并在到期兑付本金。
为了确保该结构可靠运作,SPV 资金流入时间必须匹配对投资者的兑付节点。发行方首先要摸清底层资产的回款时间表:国债本息、基金分红与赎回款、出口账款结算资金或版权费。 如果投资者兑付时间早于 SPV 收回资产款项,产品就可能出现流动性缺口,发生兑付延迟。
离岸注册 SPV 并不会自动获得韩国资产产生的现金流。合约必须写明 SPV 对底层资产拥有的法定权利、收款方、资金划转至 SPV 的责任主体。代币化平台则留存发行总量、代币持仓、代币销毁的透明记录。
离岸发行阶段最核心任务是确保 SPV 实际可收回的资金足额、按时,满足向投资者承诺的兑付条款。
借助离岸 SPV 创设产品只是第一步。想要向海外投资者销售,发行方还需要金融机构负责分销。Finloop 方案中选用持牌香港中介:按照香港证券规则审核产品,面向专业投资者发售,触达香港以外的投资者。
中介机构审核 SPV 产品条款与风险,并核验每位投资者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质。如果产品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,发行后代币转让同样受限。产品条款会限制代币,仅可转让给经过资质核验的买家。这是 Finloop 私募产品的架构方案,但该限制并不适用于香港所有代币化证券。
Finloop 还提出,在香港首发的产品,后续可通过其他地区中介与交易场所流通。但香港首发,并不等于自动获得其他地区的销售与交易许可,每个市场都需要单独评估当地监管规则。投资者若想到期前卖出,需要找到交易对手,并完成定价;若想用该产品作为抵押品,也需要机构接受该质押物。
在这套架构内,香港承担首发渠道与投资者资质核验功能。其他地区的销售、交易,或是质押使用,都需要单独安排。
即便代币化产品在香港顺利售出,也不一定能按约定兑付投资者。底层资产产生的现金流,需要经由离岸发行载体 SPV 传导至投资者。以下三类风险会打断资金链路:
这套模型成败的核心在于韩国资产产生的现金流,能否按照合约,足额、按时经由 SPV 交付境外投资者。
在香港发行韩国资产支持产品,仅仅是起点。首次发行耗时漫长,各方要尽调资产、敲定合约、设计销售方案。 如果每发行一款新产品,都要从零重新搭建整套流程,业务很难规模化。从第二次起,发行方需要复用首单搭建好的架构。
美元结算出口应收账款是验证该模式可复用性的理想标的。发行方与中介机构,可以把首次发行形成的债务人评估标准、产品信息披露方案沿用至后续应收账款产品,降低新产品设计成本。但采用同一套评估标准,不等于每一笔应收账款风险相同。
判断这套模型能否支撑长期市场,重点看三大指标:
随着出口应收账款项目经验积累,这套模型可拓展至其他韩国资产。模式能否成功,不能只看一次的成功发行。资产持有者必须持续提供合适的资产,投资者必须愿意进行再投资,而中介机构必须看到将新产品推向市场的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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